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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柴油将正式进入加油站

发布时间:2017-09-12点击次数:

关键词:生物柴油  生物醇油  政策支持  郑州汇绿   
      《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要求成品油销售企业依托现有油库建设生物柴油调和燃料配送中心,并将生物柴油纳入其销售体系。
  今年初,国家能源局发布《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从行业发展规划、原料保障、产业布局、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监督管理等11个方面,详尽阐述了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路径,提出要构建符合我国资源特点,以废弃油脂为主,木(草)本非食用油料为辅的可持续原料供应体系,对生物柴油原料的保障及技术升级有积极作用。  
     《政策》提出,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在工艺技术与装备、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三级要求。在技术创新方面,《政策》要求坚持自主研发与引进吸收、基础研究与商业化应用相结合,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开发新型高产能源植物,以及原料适应性强、生产过程清洁、能耗物耗低、综合利用水平高的生物柴油先进技术装备。
  对生物柴油产业既加强监督监管力度,又给予各种鼓励优惠政策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制修定并实施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各地区生物柴油产业发展规模和总量平衡,并对生物柴油产业“软硬兼施”——既加强监督监管力度,又给予各种鼓励优惠政策。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加强生物柴油全产业链监督管理。另外,我国将建立生物柴油行业全程闭环监管机制,由各级能源监管机构、地方主管部门及工商、质检等监管部门共同担负产业发展监管工作。
  对生物柴油及调合燃料等产品,我国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加强市场监管,保证产品质量,不允许不合格产品或假冒的生物柴油流入市场,适时调整《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和《生物柴油调合燃料(B5)》国家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政策》规定,国家将制定出台清晰明确的价格、税收、财政、投资等长期扶持政策。有关地区原则上应出台相关地方配套扶持政策。对生物柴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对生产原料中废弃油脂用量所占比重符合规定要求的生物柴油,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其他有关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出台调合用车用柴油税收优惠或其他鼓励政策。
  政策在疏通销售网络、理顺市场价格的同时,也对生物柴油企业提出更高要求
   《政策》首次为生物柴油销售渠道指明方向——建立生物柴油市场销量或推广份额约束性目标责任管理体制,要求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柴油纳入其成品油销售体系,依托现有油库建设生物柴油调合燃料配送中心,并将生物柴油纳入其销售体系。
  行业规范的保障让生物柴油生产有了合法身份,销售网络的拓展使生物柴油厂家的销售难题得到解决。据了解,若以目前国内柴油表观消费量计算,按照生物柴油B5混掺标准,现阶段国内厂家整体的产量远远不够,渠道扩展和接纳将刺激企业生产,带来利好。
《政策》还明确指出,以国家发改委同期制定的供军队和国家储备用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作为生物柴油生产企业与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的车用燃料生物柴油结算基准价格。按照同质同价原则,生物柴油调合燃料零售价格执行同标号车用柴油价格政策。
        郑州汇绿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生物能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是全国唯一经国家发改委、环保局批准备案并且具有生产、销售及技术推广资质的高新技术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与郑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及河南省科学院等单位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近几年来,公司先后开发出生物柴油、复合柴油、醇基燃料、甲醇汽油及废机油炼油、废塑料炼油等技术。
        截至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拥有2项科技成果和20项专利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新能源项目在河南、河北、山东及广东等地建成工业化示范工厂,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郑州汇绿科技有限公司真诚希望与全国广大欲致力于能源产业的投资者以专利使用、合作办厂、技术入股、区域代理等形式建立最诚挚的合作关系,最大限度地达到企业与投资者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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