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高新技术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0-08-05点击次数: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辅助条件,本意是严格约束拟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的行为,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并承担起一定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一般只要不是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均有资格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其中,可塑条件为:
(一)无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企业可从企业生产设备与产品中进行挖掘与技术还原(专利技术可塑)
(二)除纯贸易类型企业,基本所有企业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都可以涵盖到高新八大领域内(技术领域可塑)
(三)对于没有研发费用的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可以在做技术还原的同时做研发费用归集(研发费用可塑)
(四)科技人员可塑
据大河报等权威媒体报道,郑州汇绿科技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是在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及信息的基础上,依托中国科学院、天津大学及郑州大学等科研力量基础上组建而成的项目申报服务中心,坐落于“国家中心城市”郑州市国家级高新区内,是“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服务联盟”会员单位。他们可为企业提供以下科技项目申报服务:
    1、资质类:科技型企业认定、高企认定、节能减排企业、龙头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查新报告及企业标准制定等;
    2、荣誉类:科技进步奖、专利奖、创新大赛、成果登记、成果评价;
    3、创新载体: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4、人才类: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引进人才、特派员、政府津贴、院士工作站;
    5、计划类: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创新基金、产学研合作、科技攻关、科技惠民、对外合作开发、研发费用补贴等。
 
   郑州汇绿科技有限公司有以下服务优势:
    1、多年成功案例:从事申报工作十余年,自身申请成功案例五十余项,服务企业上百家;
    2、省级服务平台:拥有省级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精准定位中小企业,科技指导经验丰富;
    3、评审材料保障:专家教授亲临指导,熟知评审人员偏好,确保申报材料满足评审要求;
    4、技术力量雄厚:与中科院、郑州大学、天津大学等院所合作,拥有多学科技术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