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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燃料迎来新发展,百色市工作方案已出台

发布时间:2021-05-31点击次数:

      甲醇燃料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能源,具有比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更安全更环保的特点。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响应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号召,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及居民日常生活燃料废气的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大甲醇燃料在我市的推广和使用,做大做强甲醇清洁燃料及相关产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科学有序推进我市甲醇燃料推广使用工作,为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促进替代化石能源,减排温室气体,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全国醇基清洁燃料及相关产业应用研发新高地、行业领头羊、产业集聚示范区, 按照“政策支持,龙头引领,市场培育,技术创新”实施路径,集中力量,集中资源,用 5 年时间,加快培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力争建成具有先进制造水平的百亿产业集群,着力构建百色特色新能源产业体系,打造百色新的经济增长点,迅速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话语权。到 2024 年,全市甲醇清洁燃料达 300 万吨(包括车用民用工业用甲醇清洁燃料),甲醇燃料添加剂生产能力达 10 万吨,甲醇清洁燃料灶具 60 万台,甲醇清洁燃料燃烧器 10 万台,取暖器10 万台,热水器 30 万台,防爆储存容器 100 万个,预计产业链产值达到 150 亿元以上,利税 10 亿元以上,带动直接就业人数5000 人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 3%以上,自治区级以上科技成果占到全区同行业 80%以上。市场拓展到全区、全国及东盟市场,把我市打造成全国甲醇清洁燃料及相关产业的综合性基地,实现我市醇基燃料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具体目标。
        2020—2021 年:甲醇清洁生产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和存储配送体系基本建成。利用田东石化产业园的现有厂房和设备,投资 3000 万元建设 30 万吨甲醇清洁燃料及 5 万吨添加剂,实现产值 15 亿元,利税 1 亿元;利用平果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装备制造基地,投资 1000 万元生产燃烧机器 1 万台,家用灶具 10 万台,商用灶具 1 万台,存储容器具 10 万台,实现产值 7 亿元,利税3500 万元;建成遍布全市城镇乡村的三级配送体系,投资 5 亿元建 10 个县级中转储备库(或调配中心), 200 个以上清洁燃料撬装加注站, 2000 个以上村屯清洁燃料配送点,实现销售 10 亿元,利税 3000 万元,实现就业 4000 人,带动 500 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2—2023 年:完成田东清洁燃料二期规划建设;建成平果装备制造基地投入运营;国家级行业(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基本建成。满足百色市场需求,并逐步拓展区内市场和国内市场,形成清洁燃料 150 万吨,添加剂 10 万吨,燃烧机 5 万台,取暖器 5 万台,热水器 10 万台和燃料配送 150 万吨的规模,实现产值 90 亿元,利税 7 亿元。2024 年:甲醇清洁燃料及相关产业标准化配套服务体系完善,研产储销运一体化,拓展全区市场和国内及东盟市场,形成年产清洁燃料 300 万吨,添加剂 10 万吨,燃烧机 10 万台,商用灶具 2 万台,家用灶具 30 万台和燃料配送 300 万吨规模,实现产值 150 亿元,利税 10 亿元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两个基地、一个中心、一个网络体系。
        1. 建设甲醇清洁燃料和添加剂田东生产基地。充分利用田东石化园区现有的厂房及闲置设备资源以及相关储备用地,迅速实施转产扩能,完善相关技术改造和产品生产技术引进,加快招商力度,把田东石化园区建设成为甲醇清洁燃料及添加剂生产基地。投产运营后产值达到 100 亿,利税 5 亿以上,带动就业 300人以上。 (牵头单位:田东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落实时限: 2020 年—2024 年)
        2. 建设甲醇清洁燃料装备制造基地。在平果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甲醇清洁燃料装备制造基地,规划总投资 2 亿元,建成全标准厂房 5 万平方米,引进储运、安全防护、智能灶具等先进装备制造企业 20 家以上,成为全国领先的甲醇清洁燃料装备制造基地和产业集聚区。投产运营后实现产值 20 亿元以上,利税 1.5
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平果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落实时限: 2020 年—2024 年)。
        3. 建设甲醇清洁燃料国家级行业(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依托国内优势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专业协会、学术团体技术交流合作,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协同攻关,提升产品品质和装备水平,占领行业技术创新制高点。将相关研发项目列为市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争取上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专利申请不少于 20 件,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果县人民政府,落实时限: 2020年—2024 年)
        4. 建设完善的甲醇清洁燃料服务配送服务网络。把甲醇清洁燃料及相关产业作为我市重大民生工程、惠民工作来抓,确保满足群众,特别是边远农村群众对清洁燃料的需求,解决安全和生态环保问题,带动本地就业和贫困村发展。建立完善的三级配送服务网络体系。在各县(市、区)建立一个中转储备库(或调配站),根据人口和当地条件,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 1-2 个清洁燃料撬装加注站,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并创新建设模式。全市共建 200 个以上乡镇和工业区、物流园区的清洁燃料撬装加注站,加快建设分布于各村屯的安全配送点,确保群众生产和生活需求,各县(市、区)乡村按每个行政村建 1—2 个安全配送服务点的要求,全市共需建设 2000 个以上安全配送服务点,实现销售收入 10 亿元以上,利税 1 亿元,解决 4000 人以上的本地创业和就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社参与合作,帮助 500 个以上村集体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带动乡村振兴。村屯配送服务点的建设,参照液化石油气配送站的审批方法核发相关资质证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完成时限:落实时限: 2020 年—2021 年)。
        (二)培育做大龙头企业。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按照差异化发展原则,分别建设清洁燃料和添加剂生产,储备装置制造生产线和营销服务体系,鼓励企业主动对接国内外行业相关企业,扩能增产。组建产业联盟或技术联盟,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标企业。鼓励企业采取委托招商、平台招商、产业
链招商等形式,在甲醇清洁燃料改性配方、添加剂、车用民用工业用甲醇清洁燃料、燃烧机、灶具、存储装置及零部件配套等产业链延伸端全面发力,形成装备研发、制造、燃料调配、储备和配送服务的全产业链条,增强带动性和辐射性。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时限: 2020 年—2024 年)
        (三)推进质量、品牌和标准化战略。 鼓励甲醇清洁燃料相关企业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重点打造一批为醇基产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品牌,大力提升“百色品牌”影响力。帮助甲醇清洁燃料及相关企业产品标准提升为自治区及国家标准,加快构建标准体系,增强行业话语权,推动“百色制造”迈向“百色创造”和“百色智造”。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时限: 2020 年—2024 年)
        (四)加快拓展市场应用。 鼓励甲醇清洁燃料相关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产品上档升级。鼓励开拓区内外和东盟市场,发挥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方优势,组建专业化区域性营销集团,建立营销网络体系,形成紧密型利益关联体和经营实体。鼓励在园区和工业企业热能利用中使用甲醇清
洁燃料及装置,减少污染排放和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甲醇清洁燃料推广使用。完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切实以质量、服务和口碑,提高百色甲醇清洁燃料及相关产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落实时限: 2020 年—2024 年)
        (五)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建立信息追溯系统。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将甲醇清洁燃料列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甲醇清洁燃料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产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统一纳入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取代层层备案。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落实时限: 2020 年—2024 年)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认真落实百色市经济发展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等措施,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五大发展理念,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优惠政策,促进我市甲醇清洁燃料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提高甲醇清洁燃料高效、广泛利用水平。
        1. 加大人才支持力度。鼓励引进醇基燃料行业高端技术领军人才,培训适合项目建设配送服务的专业相关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按人事政策执行,有关专业人才培训费用支持由市县政府财政相应配套。同时加强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培训,确保服务质量,提高安全保障。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时间: 2020 年—2024 年)
        2.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资金,确保扶持资金、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制定利用扶贫专项资金支持甲醇清洁燃料产业发展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时限: 2020年—2024 年)。
        3. 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力度。用好市、县两级科技专项资金,向甲醇清洁燃料及相关企业倾斜,重点支持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开发应用。鼓励企业通过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多种渠道加强技术创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协,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时限: 2020 年
—2024 年)。
        4. 加大土地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合理选址,保障用地指标,对实施企业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70%执行,并可将最低出让年限放宽至 30 年,最高年限 50 年。参照百色市招商优惠政策,适当放宽投资强度标准,自投产之日起 2 年内,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给予每年 6%的财政奖励扶持。工业和仓储、服务配送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时限: 2020 年—2024 年)。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成立百色市甲醇燃料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百政办电〔 2019〕 105 号)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二)加强要素保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做好醇基清洁燃料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要素资源调配事宜。各县(区、市)、工业园区也要确保政策资源向醇基清洁燃料及相关产业企业倾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及早介入,主动会商企业政策要求和难题。
        (三)落实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工作具体实施。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发挥属地管理职能,配合做好区域内甲醇燃料推广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监管部门职能,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督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社会宣传,做好舆情引导。各部门、企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开展系列宣传,甲醇燃料销售企业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宣传活动,做好政策宣传,普及甲醇清洁燃料科普知识,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增加公众对甲醇清洁燃料认知度和接受度,为做大做强产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